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规模持续扩大,政策功能不断拓展,电子化采购、绩效管理等改革全面深入推进。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之一,在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但在政府采购实践中还存在着对政府采购制度政策不了解、采购专业化程度不高、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结果不理想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提升采购效能,浙江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全文就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坚守依法合规底线、强化内控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法从严适用单一来源采购等四方面要求。
附件为《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2025年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情况说明》。其中,《浙江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引(2025年版)》共七章四十七条,全面梳理了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要求,为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详细、明确的操作指南。其重点内容如下:
(一)筑牢内控管理基石。在归口管理方面,明确政府采购归口部门作为核心枢纽,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决策机制上,重大采购项目经集体审慎决策,普通项目规范内部会签,保障决策科学合理。岗位设置时,关键岗位严格分设并定期轮岗,形成严密制衡体系,有效防范风险。内部督查则通过定期审计,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优化管理。
(二)强化预算与需求管理。预算编制严格遵循“先预算后采购”原则,依据实际需求、市场行情和预算标准,精准编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对重大项目开展深入需求调查,广泛收集各方信息,运用科学方法分析论证,使采购需求科学合理。需求审查聚焦非歧视性、竞争性和政策落实情况,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不合理条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规范采购执行流程。在采购方式选择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综合项目特点、采购需求等因素,精准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方式,坚决杜绝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采购文件编制注重防范围标串标,明确多种无效投标情形,从源头上保障采购活动公正。评审管理规范专家抽取、采购人代表行为,严格执行结果确认流程,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结果真实有效。
(四)加强合同与履约管理。合同签订严格遵循限时原则,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严禁附加不合理条件,维护合同严肃性。履约验收成立专业验收小组,根据项目情况邀请第三方检测或服务对象参与,确保验收客观公正。资金支付方面,提高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缩短支付周期,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促进资金高效流转。
(五)深入落实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开辟广阔市场空间,助力其成长壮大。绿色采购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相关工程项目中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合作创新采购模式,支持首台套产品应用,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为产业升级注入新动力。
(六)规范特殊采购情形。针对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卖场管理、紧急采购、涉密采购安全等特殊情形,制定专门规范,确保在各类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活动依然规范有序、安全可靠,全方位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全省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活动。
四、关键词解释
1.单一来源采购:预算单位选用该方式需从严把握适用条件,按内控制度审查决策,做好采购需求调查、审查、论证和公示等工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采用该方式,需实施“四重审查”机制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2.带量采购:不同预算单位因共性采购需求,委托同一预算单位作为采购主体开展同一品目货物、服务集中采购。主要有统采分签、统采统签模式,鼓励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实施,可发挥规模优势。
五、其他
本《通知》于2025年 月印发,从2025年 月 日起全省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解读人(处室)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监管处,0571-8705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