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开展了巡视。2025年1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一是认真对标对表,增强整改自觉。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多次开展学习研讨,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根本方向和重要遵循。委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问题整改较真碰硬,高标准高要求落实巡视整改措施,并对巡视每项任务紧盯不放,倒排整改任务表、时间表,形成全委上下推进巡视整改的思想共识。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委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和分管责任,着力加强对全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委党组书记第一时间传达省委巡视相关要求,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高标准推动召开共同富裕、人工智能、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等专题会议,将巡视反馈问题逐项落实,确保巡视整改无漏项、无死角、无盲区。三是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委党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集中整改阶段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拉单列表,研究制定164条整改举措。委党组对照巡视整改工作进度要求,倒排时间、挂图作战,持续调度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审议销号管理制度,做到整改落实不到位不销号。
在巡视整改过程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1人);责令检查6人,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24人;建立完善制度8项;清退款项8.45万元。
一、关于“一以贯之贯彻国家重大战略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委党组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工作机制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更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改革的重要论述摘编,逐项明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落实责任处室、责任人,全流程跟踪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开放、共同富裕等重要指示批示件。召开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分析问题,形成4方面16项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问题、提认识、抓落实的能力水平。
(二)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按照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总体部署,对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迭代完善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架构,牵头制定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工作任务书,成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十项重大工程)总专班,一体推进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改革。推动召开国家部委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座谈会,总结形成18项典型经验。高质量做好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五周年评估工作,牵头编制“十五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规划。协同部门争取承接新一批国家改革试点,谋划实施山区海岛县结对帮扶行动,形成“1+3”帮扶体系,印发实施《浙江省山区海岛县2025年任务清单》。创新双向“发展飞地”管理体制,印发《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发展飞地”建设的政策举措(试行)》。牵头实施扩中提低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形成要素市场化改革重点工作举措清单。
(三)深化落实“一带一路”建设任务。完成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建立多方协作机制,牵头编制我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工作要点,推动印发《关于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印发《浙江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外资项目调度及政策落实,推动8个项目入围国家重大外资专班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清单。指导各市完成开发区调整方案,建立开发区调整方案“2+3+11”联审工作机制。
(四)深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谋划并制定印发42项沪浙合作任务清单。深入推动省间“两两合作”,与安徽省共同举办2025年杭黄廊道跨省合作对接会,联合印发深化浙皖合作2025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联合推动2024年10项长三角实事项目清单全部完成目标。积极推动高铁项目建设,沪杭高铁浙江段已开工建设,杭衢高铁正在筹备验收。中欧班列集货网络持续完善加密,义乌西站成功始发塔什干快速班列。推进浙赣运河纳入相关国家规划,牵头指导地方深化前期工作。
(五)加大力度支持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落实《进一步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打造世界一流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市圈的行动方案》,制定实施“双城记”2025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杭甬双方积极开展联合攻关,围绕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领域,积极推动两地企业开展合作。杭甬连续两年联合组织企业参加浙江省“十链百场万企”系列专场活动,围绕集成电路特色工艺与材料协同创新发展新路径等进行探讨和交流。
二、关于“高水平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真抓实干落实中心工作。坚决以实际行动践行“总书记有号令、中央有部署、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发改见行动抓落实”,委党组会议定期研究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十项重大工程”“两重”“两新”等重大工作,持续办好“处长论坛”“博学大讲堂”,确保各项中心工作方向不偏、靶心不移。建立健全任务分解、跟踪督办、动态评估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在发展改革系统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通过强化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提供坚实支撑。
(二)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出台《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称《条例》),系统总结《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开展“无感监测”,形成2024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研究制定《2025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全国向民间资本推介平台推介项目184个。
(三)全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六大高地工程)任务书,推动率先探索构建省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推进浙江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完善健全省市联动推进工作机制;指导首批11家高能级创新发展区深化创新发展举措,印发《浙江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浙江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政策文件。启动“十五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体系重大项目布局和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研究。
(四)扎实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强力推进全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推动印发“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对“千项万亿”计划新开工项目逐一明确要素保障责任路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牵头成立省重大项目要素争取工作专班,依托“721”三分协调机制解决问题,迭代升级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梳理分析项目无法及时竣工原因,清单式挂图作战。迭代省重大产业项目动态监测体系,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三、关于“发挥改革撬动引领作用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做好发展与改革工作。坚决履行好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能,系统编制改革项目清单,重点谋划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重点协调推进65项重点改革项目,谋划长三角轨道交通统一运营等15项切口式改革项目。加强多跨协同,推动跨部门、跨层级推动义乌国贸重大改革项目,制定印发《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5-2027年)》,努力推动改革尽早破题见效。
(二)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起草《加快建设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行动计划(2025-2030年)》,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科学布局。推动出台《浙江省全链条支持创新药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
(三)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牵头编制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23-2027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建设规划(2024-2028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加强省级优质医学医疗资源规划布局。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启动编制《浙江省公共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
(四)深化资源要素配置改革。成功争取杭州、宁波、温州纳入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指导相关地区用好可再生能源消费抵扣等政策,统筹保障发展用能。加强新上项目用能源头管理。持续完善“标准地”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等政策修订工作。
四、关于“创新性谋划还不够主动有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经济监测运行分析。健全完善经济监测运行分析“日跟踪、周监测、月分析、季报告”工作机制,依托“经济调节e本账”平台及时跟踪经济指标高频数据,每月向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经济形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针对性举措建议,推动一批重大问题及时解决。深化发展改革课题研究,围绕破解我省新时代面临的“新的成长烦恼”精心谋划一批改革课题。
(二)谋划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布局,靠前谋划集成电路“十五五”发展方向,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推动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向好。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6条工作举措,抢抓智能驾驶等关键赛道,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深化重大项目前期谋划。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自上而下、双向打通谋划工作机制,编制《浙江省“十五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在先进制造业基地、交通强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坚持“国家所需”与“浙江所能”相结合,每年滚动实施“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以上,为我省上项目、扩投资提供基本盘支撑。
五、关于“构建新安全发展格局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应对风险挑战能力。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委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预警,开展经济安全宣传活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互促进。常态化监测调度主要经济指标和高频指标,构建更加及时高效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常态化做好省重大建设项目、仓储物流、油气长输管道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力做好能源保供工作。全力推进电力保供,制定2025年度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启动“十五五”能源、电力发展等规划编制。加快建设沿海大受端新型电力系统。印发《2025年浙江省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方案》,组织实施8项重点任务,安排计划外购电2050亿千瓦时。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门核电、三澳核电、金七门核电、“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等项目。加快推进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开工建设云和—景宁支线(22.8公里),加快瑞安西-文成、庆元、泰顺支线等项目前期。
(三)防范重点产业发展风险。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服务指导我省企业申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在化工、工业操作系统、船舶等领域积极向国家推荐重点项目。设立省级集成电路专项,支持我省集成电路企业争取国家攻关任务。
(四)推动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聚焦房地产等行业承压下行态势,进一步加强预测预警,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等重点任务。指导各地用好国家再贷款、地方专项债等政策,推动收购闲置土地和存量房用作保障房政策加快落地。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协同省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等工程。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约束,组织委领导与机关各处室、委(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逐项列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事项;迭代形成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逐一梳理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认定标准(试行)》《推荐战略性项目申请省产业基金委内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发布《致发改干部家属的一封公开信》,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树清正家风 建廉洁家庭”家庭助廉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清廉家风、培育廉洁文化。
(二)以案释纪推进警示教育。编写《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梳理典型案例12篇。成立核查小组,对委属单位干部和退休干部违规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持股等情形开展全面核查。召开委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结合典型案例剖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明确纪律红线。组织离退休干部及青年干部开展廉洁主题活动,针对《在职和退(离)休人员兼职(任职)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专题辅导。
(三)强化机关纪委履职尽责能力。加强机关纪委组织建设,积极派员参加各类监督执纪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每季度专题研究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做好春节、元旦等节假期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积极做好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保持从严执纪高压态势。
(四)抓好协会制度执行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18条意见》,从人员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督查检查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委管社团的日常运行。集中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进一步修改完善《省发展改革委出国(境)管理办法》并印发实施,督促委(局)属单位修改完善出国(境)管理办法。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全面摸排整理完善因私出国(境)信息台账,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和证件管理,对涉及重要岗位人员从严加强管理。
(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2020年以来采购项目逐个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发展改革委服务采购行为的通知》,进一步严格采购方式选择,进一步明确年度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以上的服务采购项目,须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法定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确保公平竞争。
(六)严格执行外出评审讲课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修订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外出评审讲课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委(局)属单位健全外出评审讲课管理机制,严格督促完成超标准收取、超范围收取的费用清退。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纳入机关处室考核、委(局)属单位和班子成员考核、公务员考核,对发现存在漏报情节较重或瞒报情形的,一律暂缓履行选拔任用程序。
七、关于“落实巡视整改缺乏韧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久久为功落实巡视整改。成立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整改落实与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统筹推进,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善作善成、取得实效。充分用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调整考核办法,严格开展评优评先,进一步明确将年度考核与处室单位评优评先、干部提拔晋升等刚性挂钩。
(二)严格落实课题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课题核查评价,对课题问题再次进行核查、提出整改举措。制定课题委托“负面清单”,明确由处室直接履职事项等10项业务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课题委托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开竞争。
(三)规范党费收缴标准。第一时间组织委属单位专题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党员意识,不断提升党费收缴管理质效。全面核查5家委属事业单位党费收缴情况,纠正党费基数、比例等问题。召开委机关党委七届三次会议,明确党费数额标准。结合党建考核,对5家委属事业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及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巡视成果落地见效。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发展改革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自觉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强化政治建设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将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对照明确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继续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强化以巡促治,更好履行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职责。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总结巡视整改工作,将巡视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措施固化下来并长期坚持;对于巡视整改发现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设计不完善等问题,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断扎紧扎实制度笼子。三是强化攻坚克难,坚定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发改担当。针对巡视发现的制约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深入谋划区域战略和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将巡视整改与破解发展改革难点堵点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过程,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更多发改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0353;邮政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1号楼省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zjsfgwxs@163.com。
中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