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能源企业:
根据《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细则(浙发改能源〔2025〕25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5〕258号)等文件规定,我省组织开展了2025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现将竞价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结果
经公开竞价和结果公示,浙江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结果如下:
机制电量总规模13.57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3929元/千瓦时,执行期限12年。中标项目需在30个工作日内与电网企业签订含新能源机制电价结算条款的购售电合同。具体项目名称、机制电量等见附件1。
二、机制电量执行起始时间
本次竞价中标项目的机制电量执行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
三、履约保函退回
资质审核未通过、竞价未中标项目,如需申请退回履约保函,可将《履约保函退回申请》(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j_jingjia@163.com)。申请通过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履约保函退回申请》原件、提交保函时开具的《收资证明》原件,至国家电网杭州湖墅南路供电营业厅1楼取回履约保函原件。
附件:1.浙江省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结果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