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 投诉电话

发布日期:2019-03-30 00:45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浏览次数:

社会组织监督举报:

社会公众对省级经信领域社会组织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协会违规收费等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71-87056279


过剩行业产能违规置换举报电话:

0571-87058271(具有录音功能)

0571-87058139(具有传真功能)


浙江政务服务网 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appeal?areacode=330000


浙江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渠道: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建立投诉渠道,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

浙江省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渠道为:

1.网站:https://sme-dj.miit.gov.cn/#/

2.邮箱:zjjxt@

3.电话:0571-85157685、0571-85153469。


         浙江省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公布联系方式,受理中小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查、处理。
       浙江省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及投诉举报渠道为:
       1.邮箱:iedave@163.com
       2.电话:0571-87056940。



涉企政策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的举报:
       对省级经信领域涉企政策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不当情形的举报。
       举报电话:0571-8705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