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浙江省省督学聘任办法》和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各方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并公示,决定聘请高宁等198名同志为第十三届省督学、屠晓丹等85名同志为特约省督学,聘期3年。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三届省督学名单.doc
2.特约省督学名单.doc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