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
| 发文字号: | 浙科发政〔2025〕4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规范性文件号: | ZJSP05-2025-0006 | 索引号: | 11330000002482090Q/2025-15656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7件、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拟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集中清理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因机构改革已划转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8日起实施,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docx
附件:2.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3.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附件: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