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命省级人民监督员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5-12-26 16:10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方孟贤等30人为省级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5年12月20日起至2030年12月19日止。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如省级人民监督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向浙江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投诉举报,联系方式:0571-87056493,电子邮箱:cjfzc@。
特此公告。
浙江省司法厅
2025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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