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91059 | 公开日期: | 2025-06-19 |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建〔2025〕31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杭108号建议的答复
王云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疗护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健全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完善医保等支持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促进安宁疗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媒体助推加大宣传力度 | 一、强化政策解读。宣传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各级媒体深入解读政策举措,让患者准确了解政策福利。如省级主要媒体刊播《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全国试点,浙江全省域开展这项工作》,报道我省积极探索建立对安宁疗护机构或床位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所需药品使用给予政策支持,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用药需求等。潮新闻、中国蓝新闻客户端等刊发《守护生命“最后一程”,温州出台安宁疗护服务高质量发展“20条”》等报道,请省内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开展解读,帮助群众了解新政内容。 二、做好科普宣传。统筹协调各级媒体大力宣传安宁疗护科普知识宣传,有效提升公众对安宁疗护的知晓度,改变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误解与偏见。如浙江广电集团钱江都市频道推出《 安宁疗护 守望“生命最后一公里”》等报道,讲述安宁疗护相关知识。潮新闻、中国蓝新闻客户端推出《选择安宁疗护是子女不孝吗 专家厘清三大常见误区》等报道,邀请专家学者、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对安宁疗护三个常见误区进行解析,纠正安宁疗护等于放弃治疗、选择安宁疗护是不孝、安宁疗护只重人文关怀等错误观念,让公众进一步倡导科学理性的生死观。与上海、江苏、重庆、贵州等兄弟省市开展安宁疗护工作交流互访;2024年组织全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主题活动,征集安宁疗护案例97个,选送20个优秀案例参加长三角地区总决赛,取得优异成绩,11个案例获评一二三等奖。与上海、江苏和安徽共同谋划建立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工作联盟,牵头推动开展2025年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主题活动。 三、推出成效报道。省级主要媒体围绕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机构建设、人才培育、服务模式、临终关怀等环节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温度、有影响力的报道。如浙江日报刊发《浙江认定首批20个标准化 安宁疗护病区 给生命最后的抚慰》《20家入选!第二批浙江省“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名单公布》,报道我省打造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安宁疗护病区样板,树立起一套规范的服务标准。省级主要新媒体平台先后推出《浙江3800多名安宁疗护医护完成专业培训》《温州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创成“省级安宁疗护标准病区”》《安宁疗护团队走进医养护理院》《温暖生命最后一程!大学生安宁疗护志愿服务队在杭成立》《托举生命之重 进入“深海区”的安宁疗护面临挑战》《浙青电影周|国内鲜少涉及,安宁疗护题材电影“好好说再见”亮相新片发布会》等报道,多层次展现我省安宁疗护建设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交流,统筹协调各级媒体持续加强安宁疗护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多渠道挖掘宣传安宁疗护试点省建设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成效亮点。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工作联盟的工作平台,向外省大力宣传浙江的安宁疗护日做法和经验。充分运用新媒体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解患者与亲属对政策的所忧所惑、认知的误解与偏见,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2 | 合理安宁收费及费用报销 | 2024年11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文促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明确新增“安宁疗护医疗服务项目”。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安宁疗护费”服务产出以及价格构成。2025年上半年,省卫健委会同省医保局委托浙江大学研究团队就安宁疗护相关服务内容、标准、频次、成本的情况进行基线调查及测算,形成了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价格调研报告。省医保局与省卫健委就该调查报告进行了多次沟通座谈,讨论研究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价格项目基线调查、成本测算等工作,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制定“安宁疗护费”价格政策并按程序印发执行。 |
3 | 进一步提升专业照护能力并加快医院-社区-居家安宁疗护体系建设 | 2022年起我省在全省域推进安宁疗护工作,2023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安宁疗护试点省,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医院-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24年底,全省建成16家市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128家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覆盖所有县(市、区),61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遴选出两批40个省级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奖补资金达2400万元。在杭州、温州和舟山遴选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安宁疗护实践建设基地,探索城市及农村、山区及海岛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模式。经过探索实践,建立了省、市、县及基层四级医疗机构上下转诊、住院-门诊-居家一体化安宁疗护服务模式。二是安宁疗护专业队伍逐步扩大。2022年以来,依托省、市级医院组建了“1+11”省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协同推进人员培训、指导安宁疗护病区(病房)建设等具体任务。印发了《浙江省安宁疗护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试行)》《浙江省安宁疗护宣传手册》等文件,2022年以来通过省市安疗护指导中心分层分类开展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训,同时每年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全国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截至2024年底,全省经过培训的安宁疗护医护人员已达3800名。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以遴选第三批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为抓手,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内涵建设,提升住院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增加居家安宁疗护实践基地,推广成熟可行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加强安宁疗护队伍建设,培养安宁疗护多学科团队,鼓励和支持开展安宁疗护科研项目。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指导和质量管理,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质控体系,推动安宁缓和医疗学科建设。 |
4 | 促进多方合作 |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鼓励多主体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安宁疗护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兴办各类安宁疗护服务实体,扶持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目前全省共有433家医养结合机构。此外,民政部门推进了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康养联合体建设,共建成康养联合体1235家,覆盖85.78%乡镇(街道)。这些机构正逐步加入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10月,144家市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有22家。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民政部门加强培训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设安宁疗护病房,支持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协作为住养老人规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
感谢您对我省安宁疗护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国家医保门户网站(http://www.nhsa.gov.cn/),了解《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s://wsjkw./),了解《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邵华
联系电话:0571-87709320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