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索 引 号: 11330000MB1691376Y/2025-1010391066 公开日期: 2025-06-19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建〔2025〕34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嘉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8-21 12:50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杨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力推进安宁疗护服务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健全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完善医保等支持政策,提高社会知晓度,促进安宁疗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加强生命教育

1.做好科普宣传。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各级媒体大力宣传安宁疗护科普知识宣传,有效提升公众对安宁疗护的知晓度,改变公众对安宁疗护的误解与偏见。如浙江广电集团钱江都市频道推出《安宁疗护 守望“生命最后一公里”》等报道,讲述安宁疗护相关知识。潮新闻、中国蓝新闻客户端推出《选择安宁疗护是子女不孝吗 专家厘清三大常见误区》等报道,邀请专家学者、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对安宁疗护三个常见误区进行解析,纠正安宁疗护等于放弃治疗、选择安宁疗护是不孝、安宁疗护只重人文关怀等错误观念,让公众进一步倡导科学理性的生死观。在各类医护人员的培训中加强生命教育的内容。与上海、江苏、重庆、贵州等兄弟省市开展安宁疗护工作交流互访;2024年组织全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加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主题活动,征集安宁疗护案例97个,选送20个优秀案例参加长三角地区总决赛,取得优异成绩,11个案例获评一二三等奖。与上海、江苏和安徽共同谋划建立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工作联盟,牵头推动开展2025年长三角地区安宁疗护主题活动。

2.将生命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一是融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鼓励学校开发具有地域和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生命主题的探究活动,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感受生命,引导学生探究自然、体验生活、了解社会,培养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的意识。二是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从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开课比例、推进标准研制等方面有效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同时加强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和工作体系建设,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督导和危机干预,帮助学生正确面对生命中的挫折与困惑,培养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三是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一方面,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生命教育的重要性,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与方法,营造良好的家庭生命教育氛围。另一方面,鼓励学校与社区、社会组织合作,开展生命教育主题公益活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生命教育的良好局面。

2

优化制度保障

1.关于医保政策。2024年11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医保局联合发文促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明确新增“安宁疗护医疗服务项目”。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明确了“安宁疗护费”服务产出以及价格构成。2025年上半年,省卫健委会同省医保局委托浙江大学研究团队就安宁疗护相关服务内容、标准、频次、成本的情况进行基线调查及测算,形成了安宁疗护服务项目价格调研报告。省医保局与省卫健委就该调查报告进行了多次沟通座谈,讨论研究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根据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价格项目基线调查、成本测算等工作,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制定“安宁疗护费”价格政策并按程序印发执行。

2.关于长护险政策。在探索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居家安宁疗护患者相关服务支付范畴方面,目前我省长护险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机构护理按床日标准付费,二是居家护理按服务时长付费,尚未实行按项目付费支付。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加紧制定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目录,国家出台后我省将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3.关于等级医院评审。目前我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中,通过落实护理等人员配备,强化核心制度落实,推进包括临终关怀(安宁疗护)在内的全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我省正在修订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后续我们将组织专家进一步优化相关评审指标,继续保障包括临终关怀(安宁疗护)诊疗安全及质量。

4.关于财政补助政策。2024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对已规范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市级和县级医院安宁疗护病区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安宁疗护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和病房改造、信息管理等支出。下一步,我委将会相关厅局,继续探索推动安宁疗护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度融合,持续安排安宁疗护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3

鼓励多方联动

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明确鼓励多主体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安宁疗护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兴办各类安宁疗护服务实体,扶持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目前全省共有433家医养结合机构。此外,民政部门推进了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康养联合体建设,共建成康养联合体1235家,覆盖85.78%乡镇(街道)。这些机构正逐步加入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10月,144家市县级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22家。各级安宁疗护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和培养社工,全省安宁疗护服务团队中已有社工297人。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护人员和社工的培训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设安宁疗护病房,支持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协作为住养老人规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推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开展服务,支持安宁疗护领域社会工作者参评各类人才评审,优先推荐安宁疗护领域志愿服务项目申报省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4

强化专业培训

2022年以来,依托省、市级医院组建了“1+11”省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协同推进人员培训、指导安宁疗护病区(病房)建设等具体任务。印发了《浙江省安宁疗护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试行)》《浙江省安宁疗护宣传手册》等文件。2022年以来通过省市安疗护指导中心分层分类开展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训,同时每年组织医护人员参加全国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截至2024年底,全省经过培训的安宁疗护医护人员已达3800名。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以遴选第三批标准化安宁疗护病区为抓手,加强各级医疗机构安宁疗护病区(房)内涵建设,提升住院安宁疗护服务能力;增加居家安宁疗护实践基地,推广成熟可行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加强安宁疗护队伍建设,省安宁疗护指导中心牵头培养安宁疗护多学科团队,鼓励和支持开展安宁疗护科研项目。加强安宁疗护服务指导和质量管理,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安宁疗护服务质控体系,推动安宁缓和医疗学科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安宁疗护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国家医保门户网站(http://www.nhsa.gov.cn/),了解《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s://wsjkw./),了解《浙江省全省域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实施方案》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邵华

联系电话:0571-87709320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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