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退休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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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9出生,法定退休2025.12,现与公司双方确定延迟退休,我本人无须特地跑人社局大厅办理吧,由公司2026.1继续缴纳社保即可?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社保局
回复日期 2025-12-12
回复内容

 您好! 您于2025年12月10日咨询的“延迟退休”问题已收悉,并已于2025年12月12日10:09、10:20分别致电联系您,并告知您单位与职工本人达成双方一致的意见,即可延迟退休。职工本人无需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也就您所提出的转移业务给出相关答复:您社保转移记录正常显示在社保系统中,如不放心可在支付宝或社保中心拉取参保证明查看,另您2011年04月-2011年11月及2014年12月存在缴费重复情况,请在退休之前来社保大厅办理退费处理。您表示已知晓。

联系人:何雨欣 汤维磊 联系电话:0571-89525584 0571-6312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