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1965.9出生,法定退休2025.12,现与公司双方确定延迟退休,我本人无须特地跑人社局大厅办理吧,由公司2026.1继续缴纳社保即可?
回复内容
您好! 您于2025年12月10日咨询的“延迟退休”问题已收悉,并已于2025年12月12日10:09、10:20分别致电联系您,并告知您单位与职工本人达成双方一致的意见,即可延迟退休。职工本人无需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也就您所提出的转移业务给出相关答复:您社保转移记录正常显示在社保系统中,如不放心可在支付宝或社保中心拉取参保证明查看,另您2011年04月-2011年11月及2014年12月存在缴费重复情况,请在退休之前来社保大厅办理退费处理。您表示已知晓。
联系人:何雨欣 汤维磊 联系电话:0571-89525584 0571-6312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