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院报销问题
来信内容
来信时间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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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在绍兴人民医院出生,妈妈为柯桥区居民,宝宝出生后住进了新生儿科,此时宝宝还没有身份证与医保,因此医院给小宝宝登记的患者信息此时无法绑定宝宝身份证与医保,且此住院号后期也无法绑定医保,后面等小宝宝办了出生证明,有身份证和医保后(宝宝户口落户柯桥),如何对小宝宝的治疗费用进行报销?出院还能根据医保自动结算吗?还是需要先自费,再去医保局报销?如果是后者,去医保局需提交什么材料?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柯桥分局
回复日期 2025-12-19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新生儿出生后住院无医保,后续如何报销医疗费用?”的信访事项已转至我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绍兴市医疗保障实施细则》:“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的,个人按全年标准缴纳,财政按全年标准补贴,缴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日起90天内参保缴费后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您可携带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及发票、相关身份证件和银行卡等材料就近前往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医保窗口进行手工报销。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2月18日电话联系您,解释了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晓。

办理人:医保中心  钱李泰戈      联系电话:8110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