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钱清(夏履)互通至福全枢纽段设置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绍政〔2025〕4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工程钱清(夏履)互通至福全枢纽段在通过质量检测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沿线设钱清(夏履)、湖塘2个收费站。该项目为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为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与杭绍台高速公路相交于福全枢纽,为准确计量车辆通行费,需重新明确上述相交高速公路里程,具体事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
附件: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工程钱清(夏履)互通至福全枢纽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工程钱清(夏履)互通至福全枢纽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里程表
一、收费标准表
类别 | 客车 | 货车、专项作业车 | |||
车型分类 | 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 车次费(元/车次) | 车型分类 | 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 |
1类 | ≤9座(且车长小于6米) | 0.4 | 5 | 2轴(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0.450 |
2类 | 10—19座(且车长小于6米) | 0.4 | 5 | 2轴(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0.841 |
乘用车列车 | |||||
3类 | ≤39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 | 0.8 | 10 | 3轴 | 1.321 |
4类 | ≥40座(且车长不小于6米) | 1.2 | 15 | 4轴 | 1.639 |
5类 | / | 5轴 | 1.675 | ||
6类 | ≥6轴 | 1.747 | |||
注:1.客车车辆通行费由车次费、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三部分组成。
2.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由里程费和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两部分组成。
3.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里程表
(单位:公里)
钱清(夏履) | ||
8.026 | 湖塘 | |
12.621 | 4.595 | 福全枢纽 |
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工程钱清(夏履)互通至福全枢纽段设置收费站及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