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司法厅对2018年6月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进行了清理,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36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清理结果。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
二、主要内容
《通知》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清理结果,具体为:决定予以废止。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电话:0571-8105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