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打造大宗商品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202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对期现联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11月,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通知(商自贸发〔2024〕291号),对构建多层次期现货市场、建立高水平期现货交易模式作了部署。为推动我省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和现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强期现耦合联动,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大宗商品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和6大任务26条举措。
(一)总体要求。到2027年末,现货交易规模稳步增长,研究发布一批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到2030年末,现货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大宗商品价格指数影响力不断提升,与浙江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期现结合模式更加成熟,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赋能作用更加彰显。
(二)提升现货交易规模和行业影响力。包括建设现货交易平台、推动现货交易平台交易增量持续增长、探索期现一体化发展等3条举措。
(三)引进和壮大各类经营主体。包括引入产业龙头、引入仓储物流企业、加强金融服务保障、联接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引入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5条举措。
(四)提升服务质效。包括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完善信用服务功能、强化数智赋能、加强期货交割仓(厂)库建设等4条举措。
(五)强化配套服务。包括组建行业发展联盟、优化期货服务、加强引育培训、研究发布大宗商品价格指数等4条举措。
(六)建立健全规则体系。包括建立现货市场交易会员自律规则、建立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数据管理规则、加强现货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监管、健全央地监管协同机制等5条举措。
(七)加强政策支持和工作推动。包括完善人才支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强大宗商品领域项目招引、支持期货公司做大做强等5条举措。
三、适用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
四、注意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局)
解读人:项力敏
联系方式:0571-87056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