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浙江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签署合作协议,合力守护浙江管辖海域内水下文化遗产
  • 日期: 2025-12-23 18:00
  • 来源: 浙江省文物局

2025年12月18日,浙江省文物局、浙江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在杭州签署《工作协作配合办法》。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朱海闵,浙江海警局党委书记、政治委员裴信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执法部部长杜健出席签署活动。省文物局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郑建华、浙江海警局副局长陈国光、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执法部副部长陈志刚代表三方签署协议。三家单位有关处室和部分省直文博单位负责人共同见证。

浙江是海洋资源大省,拥有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资源。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浙江管辖海域内水下文物保护进入多部门联动、专业化推进的新阶段。三方将依托各自资源优势,在工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共同加强浙江省管辖海域内水下文物保护执法工作。通过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三方将及时共享有关信息,共同研判水下文物保护形势;定期开展管辖海域内水下文物遗产联合巡航,重点打击非法打捞盗捞文物、文物保护区划内违法建设等破坏水下文化遗产安全的违法活动;联合开展执法人员文物专业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执法协作能力,形成齐抓共管、长效治理的工作格局,切实筑牢水下文物安全防线。

活动仪式上,三家单位还各自交流了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并就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推动水下文物保护和执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行深入交流,达成有关共识。

近年来,浙江省深入开展全省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文物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推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压实文物安全党委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使用人直接责任;创新实施文物保护区划内建设项目联动“审批+监管”机制改革,率先建立文物安全卫星遥感动态监测监管模式,在源头上有效防范文物违法行为发生;建立流程式、标准化、销号制文物违法案件督导处置机制,推动案件形成“处罚、整改、问责、建制”闭环管理;打造省市县三级文物安全数智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文物安全监管全链条数字化管控;积极培育“安全督导员、文保责任员、护宝志愿者”等3支社会队伍,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文物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