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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3148/2025-03226 主题分类: 医保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9-29
      文  号: 浙医保发〔2025〕27号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ZJ-DRG2.0版相关
      病组支付政策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医保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9-29


      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按病组(DRG)付费改革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4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同病同价病组

      在ZJ-DRG2.0版100个不设差异系数病组中(见附件1),通过专家遴选产生确定10个病组(见附件2)作为省内异地在杭就医同一支付标准DRG病组,其在杭州市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就医的省内异地病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除外),以全省上一年病组次均费用、全省住院病例次均费用计算基准点数,按全省上一年的加权平均点值计算统一支付标准,单个病例清算支付费用不超过按项目付费金额。

      上述支付标准自2025年10月1日执行,各统筹区可参照执行。

      二、明确特殊病组支付标准

      原则上对9999组不予支付,歧义组(QY组)按不高于项目折算点数的80%支付,00组(母婴同室除外)按不高于项目折算点数的70%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统筹区自行确定。

      三、试行中医优势病组付费

      (一)实施范围。“中医优势病组”是指对临床诊断明确、安全可控、诊疗技术成熟、具有明显优势的中医治疗性操作为主的中医优势病种。ZJ-DRG2.0版中的10个中医优势病组及对照西医病组关系(见附件3),按疗效价值付费的入组及评价参考标准(试行)实施(见附件4)。

      (二)入组标准。中治率不低于50%且满足相应住院天数规定的住院病例进入中医优势病组。中治率公式如下:=[(中成药收入+中药饮片收入+住院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住院医疗收入]×100%。

      (三)支付标准。中医外科组按不低于对照西医病组基准点数的60%支付,中医内科组按不低于所入中医病组均费折算点数的110%支付,不再叠加差异系数和中医激励系数等支付规则。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病例住院总费用应高于所在病组次均费用的0.2倍,0.2倍以下病例按项目折算点数支付。

      各中医优势病组具体支付比例由统筹区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各市医保部门要强化DRG付费政策规范管理,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执行过程中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做好运行过程中问题的收集和研判,同时总结提炼相关经验成效,推动DRG付费政策不断优化完善和动态调整。


      附件:1.ZJ-DRG2.0版100个不设差异系数DRG病组目录

                2.10个省内异地在杭就医同一支付标准DRG病组目录

                3.中医优势病组对照西医病组关系

                4.按疗效价值付费中医优势病种入组及疗效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ZJ-DRG2.0版100个不设差异系数DRG病组目录

      序号

      DRG编码

      DRG名称

      原1.1版不设差异系数病组

      1

      BV13

      癫痫,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2

      BV15

      癫痫,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3

      BY15

      颅脑损伤,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4

      CX13

      其他疾病引起眼部病变,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5

      CX15

      其他疾病引起眼部病变,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6

      DT13

      中耳炎及上呼吸道感染,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7

      DT15

      中耳炎及上呼吸道感染,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

      DT23

      会厌炎、喉炎及气管炎,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9

      DT25

      会厌炎、喉炎及气管炎,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10

      DU13

      头、颈、外耳、口鼻的创伤及变形,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11

      DU15

      头、颈、外耳、口鼻的创伤及变形,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12

      DW13

      口腔、牙齿有关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13

      DW15

      口腔、牙齿有关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14

      EU15

      重大胸部创伤,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15

      EW13

      胸膜病变及胸腔积液,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16

      EX15

      哮喘及喘息性支气管炎,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17

      FR15

      急性心肌梗死,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18

      FR23

      心力衰竭、休克,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19

      FR25

      心力衰竭、休克,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20

      FR43

      心绞痛,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21

      FR45

      心绞痛,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22

      FR53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血栓/闭塞,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23

      FU13

      严重心律失常及心脏停搏,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24

      FU23

      心律失常及传导障碍,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25

      FV23

      高血压,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26

      FV25

      高血压,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27

      FV33

      晕厥及/或虚脱,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28

      FV35

      晕厥及/或虚脱,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29

      FW23

      静脉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30

      FW25

      静脉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31

      FZ13

      其他循环系统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32

      FZ15

      其他循环系统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33

      GK25

      胃镜治疗操作,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34

      GK35

      结肠镜治疗操作,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35

      GS13

      胃肠出血,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36

      GS15

      胃肠出血,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37

      GU23

      其他消化道溃疡,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38

      GU25

      其他消化道溃疡,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39

      GV15

      消化道梗阻或腹痛,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40

      GW13

      食管炎、胃肠炎,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41

      GW15

      食管炎、胃肠炎,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42

      HS25

      肝硬化,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43

      HU15

      急性胆道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44

      HZ25

      胆道其他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45

      IR13

      骨盆骨折,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46

      IR15

      骨盆骨折,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47

      IR23

      股骨骨折,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48

      IS25

      除前臂、腕、手足外的损伤,不伴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

      √

      49

      IU13

      骨病及其他关节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50

      IU15

      骨病及其他关节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51

      IU23

      颈腰背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52

      IU25

      颈腰背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53

      IU33

      骨骼、肌肉、结缔组织恶性病损、病理性骨折,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54

      IZ13

      肌肉骨骼系统植入物/假体的康复照护,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55

      IZ15

      肌肉骨骼系统植入物/假体的康复照护,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56

      IZ23

      骨骼、肌肉、肌腱、结缔组织的其他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57

      IZ25

      骨骼、肌肉、肌腱、结缔组织的其他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58

      JC15

      颜面及其他皮肤、皮下组织成形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59

      JD25

      皮肤清创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60

      JJ15

      皮肤、皮下组织的其他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61

      JR23

      皮肤、皮下组织的恶性肿瘤,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62

      JR25

      皮肤、皮下组织的恶性肿瘤,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63

      JT15

      乳房、皮肤、皮下组织创伤,不伴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

      √

      64

      JU15

      感染性皮肤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65

      JV15

      皮肤、皮下组织的非恶性增生性病变,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66

      KS15

      糖尿病,不伴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

      √

      67

      KT13

      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68

      KT15

      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69

      KU13

      营养失调,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70

      KZ13

      其他代谢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71

      KZ15

      其他代谢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72

      LT15

      肾及尿路肿瘤,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73

      LU13

      肾及尿路感染,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74

      LU15

      肾及尿路感染,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75

      LW13

      肾、尿路体征及症状,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76

      LW15

      肾、尿路体征及症状,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77

      LX13

      尿路结石、阻塞及尿道狭窄,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78

      LX15

      尿路结石、阻塞及尿道狭窄,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79

      MC15

      阴茎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80

      MS13

      男性生殖系统炎症,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1

      MS15

      男性生殖系统炎症,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82

      NF15

      外阴、阴道、宫颈手术,不伴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

      √

      83

      NS13

      女性生殖系统感染,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4

      NS15

      女性生殖系统感染,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5

      OC15

      阴道助产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86

      OF23

      早期流产手术操作,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7

      OF25

      早期流产手术操作,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88

      OS25

      流产相关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9

      OT15

      异位妊娠,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90

      QS53

      其他贫血,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91

      QS55

      其他贫血,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92

      RW25

      恶性及增生性疾病维持性治疗,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

      93

      SV15

      细菌性疾病,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94

      VR13

      损伤,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

      95

      VR15

      损伤,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96

      VS15

      过敏反应,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97

      VS23

      药物中毒或毒性反应,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98

      VS25

      药物中毒或毒性反应,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99

      XS15

      体征及症状,不伴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


      100

      ZZ15

      多发性重要创伤无手术,不伴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



      附件2

      10个省内异地在杭就医同一支付标准DRG病组目录

      序号

      DRG编码

      DRG名称

      支付标准(元)

      1

      BV13

      癫痫,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5771

      2

      EX15

      哮喘及喘息性支气管炎,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4553

      3

      FV25

      高血压,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4163

      4

      FV35

      晕厥及/或虚脱,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4388

      5

      GU23

      其他消化道溃疡,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5681

      6

      IZ23

      骨骼、肌肉、肌腱、结缔组织的其他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5074

      7

      JV15

      皮肤、皮下组织的非恶性增生性病变,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2247

      8

      KT13

      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4563

      9

      KZ13

      其他代谢疾病,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4940

      10

      LX13

      尿路结石、阻塞及尿道狭窄,伴一般合并症或并发症

      3603


      附件3

      中医优势病组对照西医病组关系

      序号

      ADRG

      编码

      ADRG

      名称

      对照西医病组编码

      对照西医

      病组名称

      备注

      1

      AI19

      小儿肱骨骨折

      IE59

      上肢骨手术

      年龄<17岁

      2

      AI29

      桡骨骨折

      IE59

      上肢骨手术


      3

      AI39

      指骨骨折

      IE69

      手外科手术


      4

      AI49

      锁骨骨折

      IE59

      上肢骨手术


      5

      AI59

      胫腓骨干骨折

      IE39

      除股骨以外的下肢骨手术


      6

      AI69

      腰椎间盘突出

      IB39

      与脊柱有关的其他手术


      7

      AB19

      面神经炎

      BJ15

      神经系统其他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8

      AB29

      耳眩晕

      DJ15

      头、颈、耳、鼻、咽、口其他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


      9

      AG19

      肛裂

      GG19

      肛管、肛门及肛周手术


      10

      AG29

      混合痔

      GG19

      肛管、肛门及肛周手术



      附件4

      按疗效价值付费中医优势病组收治及疗效评价参考标准(试行)


      一、小儿肱骨骨折(年龄<17岁)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肱骨骨折(TCD 编码:A03.06.01.05)

      2.西医诊断:肱骨骨折(ICD-10编码:S42.301)

      (二)入院标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收治住院:

      (1)Gartland分型无移位但合并有神经损伤的Ⅰ型骨折,或具有一个完整后铰链的Ⅱ型骨折,或完全移位的Ⅲ型骨折;(2)合并其他部位损伤,如同侧前臂骨折、肘关节骨折、肩关节骨折,伤肢需早期活动的;(3)多段骨折或粉碎性骨折;(4)骨折不愈合;(5)Gustilo分型1度的开放性骨折。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手法复位治疗。

      (四)治疗效果(同时满足)

      1.骨折局部肿胀明显减轻、疼痛缓解;

      2.夹板有效固定骨折断端基本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标准,无再次移位;

      3.出院前连续2次规律复查X线检查,骨折对位对线基本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标准。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保守治疗失败转手术治疗,则按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三个月内因保守治疗失败后续再入院手术治疗的,则时间段内(入院时间计)所有中医保守治疗的住院病例点数扣减50%。

      二、桡骨骨折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桡骨骨折(TCD 编码:A03.06.01.07)

      2.西医诊断:桡骨远端骨折(ICD-10编码:S52.500x001)

      (二)入院标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收治住院:

      (1)骨折背向成角>5°或与健侧相比>20°;(2)掌侧或背侧粉碎;(3)桡骨短缩>5mm;(4)合并尺骨骨折;(5)关节边缘骨折;(6)粉碎和移位的关节外骨折;(7)die-punch骨折。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手法复位治疗。

      (四)治疗效果

      1.骨折局部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2.外固定有效固定骨折,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标准,无再次移位;

      3.出院前连续2次规律复查X线检查,骨折对位对线基本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标准。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时间≥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保守治疗失败转手术治疗,则按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三个月内因保守治疗失败后续再入院手术治疗的,则时间段内(入院时间计)所有中医保守治疗的住院病例点数扣减50%。

      三、指骨骨折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指骨骨折(TCD编码:A03.06.01.11)

      2.西医诊断:指骨骨折(ICD-10编码:S62.802)

      (二)入院标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收治住院:

      (1)远节指骨基底或骨骺骨折;(2)中、近节指骨骨髁部骨折;(3)近节指骨头撕脱骨折;(4)累及关节的指骨干骨折;(5)有移位的指骨颈骨折;(6)有移位的指骨干骨折。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手法复位治疗。

      (四)治疗效果

      1.骨折局部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2.外固定有效固定骨折,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标准,无再次移位;

      3.出院前连续2次规律复查X线检查,骨折对位对线基本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标准。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保守治疗失败转手术治疗,则按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三个月内因保守治疗失败后续再入院手术治疗的,则时间段内(入院时间计)所有中医保守治疗的住院病例点数扣减50%。

      四、锁骨骨折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锁骨骨折(TCD 编码:A03.06.01.03)

      2.西医诊断:锁骨骨折(ICD-10编码:S42.000)

      (二)入院标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收治住院:(1)骨折位移>5mm;(2)Gustilo1度开放性损伤;(3)陈旧性骨折或骨不连,有需矫正的畸形;(4)横形、短斜形骨折;(5)合并肩锁关节或胸锁关节损伤的锁骨骨折。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手法复位治疗。

      (四)治疗效果

      1.骨折局部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2.外固定有效固定骨折,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标准,无再次移位;

      3.出院前连续2次规律复查X线检查,骨折对位对线基本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标准。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保守治疗失败转手术治疗,则按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三个月内因保守治疗失败后续再入院手术治疗的,则时间段内(入院时间计)所有中医保守治疗的住院病例点数扣减50%。

      五、胫腓骨干骨折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胫腓骨干骨折(TCD 编码:A03.06.01.16)

      2.西医诊断:腓胫骨干骨折(ICD-10 编码:S82.201)

      (二)入院标准

      胫腓骨干双骨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收治住院:

      胫、腓骨干均出现不稳定性骨折移位、遗留畸形,复位丢失:(1)>5°内外翻畸形;(2)>10°前后向成角畸形,向后的成角最难接受;(3)>10°旋转畸形,内旋更难接受;(4)>1.5cm短缩畸形;(5)骨皮质接触<50%。

      需排除以下情形之一:(1)出现小腿的骨筋膜室综合征;(2)腘血管、胫神经损伤。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手法复位治疗。

      (四)治疗效果

      1.骨折局部肿胀减轻、疼痛缓解;

      2.外固定有效固定骨折,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标准,无再次移位;

      3.连续2次规律复查X线检查,骨折对位对线基本稳定,达到功能复位标准。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保守治疗失败转手术治疗,则按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三个月内因保守治疗失败后续再入院手术治疗的,则时间段内(入院时间计)所有中医保守治疗的住院病例点数扣减50%。

      六、腰椎间盘突出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腰椎间盘突出症(TCD编码:A03.06.04.06.01)

      2.西医诊断:腰椎间盘突出(ICD-10 编码:M51.202)、腰椎间盘突出伴神经根病(ICD-10 编码:M51.100x002+G55.1*)

      (二)入院标准

      门诊规范治疗无效,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收治住院:(1)患者大小便已发生改变,出现马尾神经症状,可紧急住院处理;(2)腰椎间盘突出患者已出现神经根症状,疼痛伴下肢无力;(3)患者疼痛较剧烈,影像学检查(CT或MRI)可见相应节段椎间盘髓核组织向椎管内突出、脱出或游离。

      需排除以下情形:(1)有明确手术指征、或曾经接受过腰椎盘手术治疗、严重腰椎骨质疏松者;(2)合并先天性、发育性骨性椎管狭窄或其他严重畸形者;(3)体质较弱、或孕妇等;(4)有合并症无法耐受者(如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等);(5)有出血倾向的血液病患者。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整脊推拿手法。

      (四)治疗效果

      1.腰腿和腿痛消失,或仅有轻微的腰腿疼痛,徒手步行距离≥500米,并且不会出现腿痛或无力。

      2.日常生活及工作能力基本恢复:(1)下肢无麻木或偶有轻微的麻木感,(2)下肢肌力正常或仅有轻度的肌力减退(肌力4级以上)。

      3.视觉模拟疼痛量表(VAS),VAS评分≤3分,且治疗后疼痛明显缓解。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保守治疗失败转手术治疗,则按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三个月内因保守治疗失败后续再入院手术治疗的,则时间段内(入院时间计)所有中医保守治疗的住院病例点数扣减50%。

      七、面神经炎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口僻(TCD 编码:A07.01.01.04)

      2.西医诊断:面神经炎(ICD-10 编码:G51.803)、周围性面神经麻痹(ICD-10 编码:G51.003)

      (二)入院标准

      同时符合以下两种及以上情形可收治住院:(1)一侧眼睑闭合不全伴口角歪斜;(2)耳道疱疹;(3)口角流涎、味觉下降;(4)听觉过敏。

      需排除以下情形之一:中耳炎、乳突炎、迷路炎、腮腺炎、腮腺肿瘤、格林巴利综合征等其他可能引起周围性面瘫的原因。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针灸治疗。

      (四)治疗效果

      1.面神经炎症控制,耳周疼痛缓解。

      2.口眼歪斜症状有所改善。

      3.味觉恢复、咀嚼好转。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7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

      八、耳眩晕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耳眩晕(TCD编码:A12.09)

      2.西医诊断:梅尼埃[美尼尔]病(ICD-10 编码:H81.000)、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ICD-10 编码:H81.100)

      (二)入院标准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收治住院:

      (1)反复发作的旋转性眩晕,波动性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害,甘油试验阳性,重振试验和前庭功能或异常,临床可明确诊断的梅尼埃病[美尼尔]病;

      (2)相对于重力方向改变头位后出现反复发作的、短暂的眩晕或头晕(通常持续不超过1min),位置试验中出现眩晕及特征性位置性眼震(Hallpike变位眼震试验阳性),临床诊断符合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

      需排除以下情形:(1)前庭性偏头痛;(2)前庭阵发症;(3)中枢性发作性位置性眩晕。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针灸治疗;

      2.灸法治疗。

      (四)治疗效果

      1.患者眩晕、恶心等症状消失或好转,未出现严重耳鸣、耳聋;

      2.耳石诱发检测眼震消失。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

      九、肛裂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肛裂(TCD编码:A08.03.03)

      2.西医诊断:肛裂(ICD-10 编码:K60.200)

      (二)入院标准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收治住院:

      明确诊断为肛裂,包括肛管皮肤单纯撕裂的急性肛裂和裂口近端的肛乳头肥大等慢性肛裂,适用于手术治疗伴不同程度并发症的慢性肛裂、肛门括约肌高张力及肛门括约肌低张力或有存在高失禁风险的肛裂症。

      需排除以下情形之一:(1)肛门皲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结核等引起的肛门皮肤裂疮的患者;(2)肛门周围皮肤病;(3)严重的肺结核、梅毒;(4)严重心、脑、肺、内分泌相关疾病患者;(5)严重肝、肾疾病或血液病患者;(6)不能配合手术的精神病患者。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肛肠术后紧线术;

      2.肛门狭窄挂线术;

      3.直肠狭窄挂线术。

      (四)治疗效果

      1.创面愈合良好;

      2.排便正常,肛门无疼痛、出血。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术后继发性大出血或病理结果为恶性病变,则按DRGs 病组点数法付费。

      十、混合痔

      (一)适用对象

      1.中医疾病名:混合痔(TCD 编码:A08.03.01.03)

      2.西医诊断:混合痔(ICD-10 编码:K64.811)

      (二)入院标准

      明确诊断痔病,具有混合痔外切内扎术手术适应症,无其他手术禁忌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可收治住院:

      (1)保守治疗或器械治疗没有取得可接受结果的I~Ⅲ度痔患者;

      (2)愿意接受手术治疗的Ⅳ度痔患者。

      需排除以下情形之一:(1)伴肛门周围有急性脓肿、痢疾或严重腹泻、严重心肺疾病、严重肝、肾、内分泌相关疾病或血液疾病;(2)因腹腔肿瘤或门脉高压引起的混合痔、临产期孕妇、不能配合手术的精神患者。

      (三)主要中医操作治疗

      1.环状混合痔硬化剂注射治疗;

      2.混合痔外剥内扎治疗;

      3.经直肠多普勒痔动脉结扎治疗。

      (四)治疗效果

      1.手术结扎线脱落,创面生长良好,无发热;

      2.排便正常、肛门功能正常。

      (五)按疗效价值付费

      1.住院天数≥5天。

      2.中医保守治疗纳入15天再住院规则;同一次住院期间,如术后继发性大出血,则按DRGs 病组点数法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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