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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浙江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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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的背景、依据 赛风赛纪是体育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是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的关键环节。省体育局一直以来对赛风赛纪问题“零容忍”,2024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体育赛事“赛风赛纪整治年”教育整治工作,成立教育整治领导小组,出台赛风赛纪提示、警示等多项制度举措。但总体来看,赛风赛纪违规成本低,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高,协同监管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一些赛风赛纪问题逐渐暴露,干扰了赛事的正常秩序,严重侵蚀了体育事业公信力,损害了体育形象,也背离了体育精神和广大群众对体育赛事的期待。当前,迫切需要从根源上、制度上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坚决铲除赛风赛纪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切实遏制增量,净化赛场环境。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全国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省结合自身实际和体育赛事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出台我省《细则》,其内容是对浙江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进行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提高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工作的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二、《实施细则》起草过程 自《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省体育局以抓足球赛事“五见面、五到位”工作落实为样板,组织全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严格严肃全省体育赛事组织管理和赛风赛纪要求。并结合总局《办法》在全省赛事组织过程中的贯彻落实,广泛开展调查研究。2024年10月,结合浙江体育赛事实际有针对性谋划完善我省实施内容,全面启动《细则》制定工作,学习借鉴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兄弟省市区已印发的实施细则,结合我省以往赛风赛纪管理工作的实践探索,拟制了《细则》。 2025年3月,结合省级赛事和相关会议,7次组织召开《浙江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的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2025年5月上旬,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后,向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省级训练单位、部分省级体育项目协会征求意见,充分吸纳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对《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因修订内容较多,再次征求省级训练单位、省级体育项目协会、11个设区市体育部门意见。于9月10日召开社会风险评估专题分析会,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9月10日到22日在省局网站公开7个工作日,并组织了合法性审查。10月24日报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全文涵盖七章内容,共计四十八条。 一是总则。明确了概念定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特别强调了预防与惩治并重、综合施策与系统治理的工作理念,从体系构建、制度完善、责任落实等多个维度入手,运用法治思维与手段来规范赛风赛纪。 二是管理职责。详细划分了各级各类主体在赛风赛纪管理、监督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旨在构建一个政府与社会主体分工明确、协同合作、体系完备的赛风赛纪管理格局。 三是宣传教育。要求各级各类主体运用多样化手段开展体育诚信教育,将赛风赛纪教育作为入队、入职、参赛等环节的必备审核条件,并在赛前、赛中阶段持续开展宣传培训与警示教育活动。 四是行为规范。明确细化了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赛人员等多元主体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行为规范,引导规范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正确导向。 五是违规行为。明确了赛风赛纪违规行为具体情形,和发现、查处赛风赛纪违规行为的方式途径,以及核查程序等,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与“高压线”,为监管、查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六是违规处理。详细规定了对各级各类主体的惩处措施,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处理措施。除对违规运动员、教练员等进行处理外,还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对其申办、参加相关项目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活动设置了限制条件。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纳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并实施信用约束。 七是附则。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把控本项目、本地区的赛风赛纪工作,对在浙江境内参赛人员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处理也进行了明确。 四、适用范围 浙江省区域内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以及代表浙江省参加国家队或全国性赛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主要特色 一是管理单位职责全面且具操作性。参照《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第二章,明确了省体育局和省体育总会及省体育系统相关部门、单位在赛事监管和组织参赛两个维度赛风赛纪管理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 二是宣传教育部署要求更细化。明确各级各类管理单位制订教育准入细则并组织、指导实施要求,确保制度在地方能有效落地,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明确赛前赛中赛后全方位开展赛风赛纪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和管理要求,利用多种途径宣传赛风赛纪事项,营造良好赛事氛围。 三是增加行为规范章节,强化《细则》的正确引导作用。在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六章的基础上增加“行为规范”章节。明确细化了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赛人员等多元主体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行为规范,引导规范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正确导向。 四是细化违规行为和处理。结合日常赛风赛纪管理过程中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对举报方式方法进行部署要求。增加对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单位,派出代表队参加省级赛事出现严重赛风赛纪管理问题的单位,省体育局结合日常实际工作的管理办法,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赛风赛纪提示、警示、通报。 五是对非浙江参赛人员的处理予以明确。国外、境外运动员在浙江省境内参赛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由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通报国家有关管理单位;外省(市、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在浙江省境内参赛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由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国家相关管理单位及其所属管理单位。 六、实施时间 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 七、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浙江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联系方式:0571—8506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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